登录
注册
国内赛事-“海上丝路——过去与现在”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“海上丝路——过去与现在”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责编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5-07-30 来源:影像中国 点击:3919 次  【打印

  海上丝绸之路,是古代中国与海外交通贸易和文化交往的海上通道。在漫长历史进程中,海上丝绸之路创造了享誉世界的海上文明。今天,建设“新丝绸之路经济带”以及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”的重大历史机遇,为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。


  “海纳百川,有容乃大。”为了以摄影形式直观、形象地展示中华民族海上丝绸之路的过去和现在,聚焦美丽海洋、宏扬海洋文化,贯彻落实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,国家海洋局宣教中心联合中国海洋摄影家协会于2014年6月8日世界海洋日暨“全国海洋宣传日”主场活动举办城市福州,启动“海上丝路——过去与现在”摄影大展。欢迎广大摄影家、摄影工作者及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。



一、大展名称:“海上丝路——过去与现在”摄影大展


二、主办单位:中国摄影家协会 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

承办单位:中国海洋摄影家协会

官方网站:海洋影像网www.oceanimage.cn


三、征稿时间

1、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

2、征稿截止时间:2015年8月31日截止(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)


四、征稿题材


  通过影像记录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址、文物,以及与新海洋经济带有关的通商、海港、远洋运输、民风民俗、风土人情等,全方位展示我国海洋贸易发展、海洋人文交流、海洋经济交往、海洋科学技术合作的成就,多方位、多视角、跨时空地展现海上丝绸之路的古往今来。


五、入选作品数量与稿酬


本次大展将评选出100幅入展作品,其中:

评委会特别推荐作品1幅稿酬20000元

金质收藏作品2幅稿酬各10000元

银质收藏作品5幅稿酬各5000元

铜质收藏作品12幅稿酬各1000元

优秀作品80幅稿酬各200元


六、投稿细则

  1、征稿面向海内外摄影家、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征稿;每位作者限投作品5件(组照为一件),不收参赛费。


  2、作品创作时间不限。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,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,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;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,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;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为准。


  3、投稿方式

  (1)光盘投稿:以光盘(CD—R或DVD—R)形式提交,光盘包装盒上请注明大赛名称,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,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(word文档),参赛者需自行打印页面下方《作品表》(表格下载)并进行填写后一并提交。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作品,不予参评。


  投稿地址:北京市阜外大街乙40号院8号楼304室

  中国海洋摄影家协会。联系电话:010-68018155


  (2)网络投稿:作者须在海洋影像网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影像大展”专区(www.oceanimage.cn)注册。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参展者个人详细资料(注:作者国籍以作者所在地区和国家为准,而非作品拍摄的地区和国家);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800K,长边要求600—1000像素。


  (3)电子邮箱投稿:chinaoceanpa@163.com,请在邮件标题备注“海上丝路过去与现在摄影大展投稿”


七、有关说明

  (1)作品入选后,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,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(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,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)。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获奖资格;

  (2)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或发表(商业用途除外)入展获奖作品,不再支付稿酬;

  (3)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;

  (4)投送材料不退;

  (5)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
八、大赛咨询

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影像大展”组委会秘书处

电话: 010-68018155


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影像大展投送作品表

作品标题

拍摄时间

拍摄地点

作品说明(50字以内)


作者姓名(实名)


通讯地址

邮编

固定电话

手机

电子邮箱






返回首页 | 关于天下摄影 | 服务条款 | 广告服务 | 摄影互动 | 招聘栏目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 版权所有
天下摄影交流群:一群:35765943    二群:176326500  人像群:90556132
Copyright © 2009-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:陈明律师